合肥拟禁养中华田园犬!近日,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养犬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条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称犬只,是指具有攻击性、繁殖力强、易于捕捉的犬只。二、本通告所称犬只狂犬病免疫,是指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三、本通告所称犬只狂犬病免疫期期,自犬只发病之日起计算。
四、本通告所称犬只狂犬病免疫费用,由犬只养殖者承担。五、本通告所称犬只狂犬病免疫后,养殖者应当及时为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贵州省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黔府发【2010】1号)同时废止。
《贵州省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黔府发【2010】1号)同时废止。省人大法制委委员会已按程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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