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狗狗要有些什么证件|狗狗身上有些什么虫

买狗狗要有些什么证件,才能养狗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首先,我们要知道,狗狗是不能随便买的,因为狗狗的品种有很多,所以不能一概而论。那么,到底有哪些品种的狗狗不能买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第一种,烈性犬。

近年来

随着城市养犬数量不断增多

市民对城市养犬问题不断引发热议

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倡导文明养犬新风尚

市政府决定全面开展文明养犬管理

规范市民文明养犬行为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公共文明程度

5月15日

九江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综合整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

在市行政中心新闻发布厅召开

九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平介绍了目前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综合整治攻坚战开展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钱晓林现场解答了相关问题,会上发布了《关于加强九江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的通告》,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如何管?

养犬登记

强制免疫

分区管理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管理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管理。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的城市(集镇)管理区为本市中心城区,实行重点区域管理,重点管理区域内的居民应遵守相关规定。

登记管理:

已养犬居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和新养犬居民在饲养犬只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扫描“九江公安”公众号二维码进行网上申请养犬登记,或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本市居住证)及犬只前往居住地社区申请养犬登记。

单位申请养犬的,以具体管理责任人名义参照个人申请程序申请养犬登记。

强制免疫:

犬只登记之日起5日内,养犬人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近到农业农村部门公布的免疫点为犬只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免疫点负责将犬只免疫信息录入犬管系统。

农业农村部门第一批已设置15个犬只狂犬病免疫点,其中浔阳区11个、濂溪区2个、开发区1个、柴桑区1个,后期视情增设第二批免疫点。

九江市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点第一批名单

犬牌管理:

犬只登记、免疫后,由公安机关委托公布的免疫点向养犬人和单位发放犬牌,首发不收费。犬牌实行年审制,养犬人和单位应当在期满前1个月内,在犬管系统提交年检申请并到公布的免疫点办理续养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养犬人和单位应当持养犬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到公布的免疫点办理变更、注销或者补办手续:

1、养犬人和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的;

2、饲养犬只出售或者赠与他人的;

3、弃养犬只并交犬只收容场所饲养的;

4、饲养犬只死亡的;

5、犬牌遗失或损毁的。

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买卖犬牌

如何养?依法、文明、科学养犬

1、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犬吠影响他人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2、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3、不得在住宅小区的公用区域养犬;

4、不得随意遗弃犬只,尽量为犬只创造终生养护的条件;

5、不得随意抛弃犬只尸体,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如何遛?

学校、商场等七大区域

犬只禁止进入

为了减少养犬行为导致的扰民情况,遛狗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为犬只佩戴犬牌;

2、除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外,携犬外出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用2米以内的犬绳牵领犬只;养犬人可在每天早上7时之前和晚上22时之后携大型犬、烈性犬外出,犬只必须佩戴嘴套

大型犬是指犬成年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即为大型犬。

1、体重在30-40公斤;

2、体高(犬肩峰最高处至地面垂直距离)在60-70厘米;

3、体长(犬肩中点至臀端外缘之间距离)超过100厘米。

烈性犬名录:

1.藏獒 20.比特犬

2.意大利纽波利顿犬 21.土佐犬

3.巴西菲勒犬 22.秋田犬

4.法国波尔多犬 23.川东猎犬

5.阿根廷杜高犬 24.中亚牧羊犬

6.英国马士提夫犬 25.大白熊犬

7.拳狮犬 26.圣伯纳犬

8.杜宾犬 27.大丹犬

9.卡斯罗 28.英国寻血猎犬

10.高加索 29.雪达犬

11.纽芬兰犬 30.荷兰牧羊犬

12.罗威纳犬 31.比利时牧羊犬

13.德国牧羊犬 32.捷克猎狼犬

14.阿富汗猎犬 33.爱尔兰猎狼犬

15.苏俄牧羊犬 34.法国狼犬

16.威玛猎犬 35.比利时马林诺斯犬

17.弗兰德斯牧羊犬 36.安纳托利亚牧羊犬

18.牛头梗 37.英国斗牛犬

19.斯塔福

3、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

4、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应采取怀抱、收紧犬绳贴身携带、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5、不得放任犬只在城市道路上乱跑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

6、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单位饲养的护卫犬只不得离开护卫场所。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护卫场所的,养犬人应当将其装入犬袋犬笼。

下列区域,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1、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区、服务区、生产区;

2、学校教学区、学生集体宿舍区、幼儿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3、体育场馆、游乐场、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4、公交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征得司驾人员同意携犬乘坐出租车除外);

5、商场、酒店、医院、车站、景点及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的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6、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

7、其他设有禁止携带犬只标示进入的区域。

残疾人携带服务犬以及符合国家、本省的有关规定的,不受上述相关规定的限制。

如何罚?依法处罚

违反有关规定的,分别由公安、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住建等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养犬”热点焦点问答

1.现在有的市民一家养3条狗,出入他家门口都忧心忡忡,政府对养犬只数有规定吗?

答:目前,我市虽有地方立法权,但暂时还未出台有关养犬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所以对市民饲养犬只的只数没有规定。但在我们市中心城区,我们积极提倡市民养犬每户饲养1只,而且不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2.居民养狗进电梯不牵绳,也不带嘴套,对其他居民影响很大,有什么处罚措施吗?

答:目前我市尚未出台有关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因此对市民举报的不文明养犬、遛犬行为,如果情节较轻的,我们主要还是以劝导为主,告诫其要文明、规范养犬,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但如果此类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情节较严重,又拒不改正的,我们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条例对不文明养犬、遛犬行为进行处罚。

3.犬类的吵闹声音屡禁不绝、遛狗不牵绳,对不听劝阻的人,有什么有效管理办法吗?

答:目前对不听劝阻的人没有处罚措施。对于此类不文明养犬行为,我们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通告》中的相关规定;二是文明劝导,执法人员在日常街面巡查过程中对不文明养犬、遛犬行为进行现场制止,督促养犬人改正;三是依法处罚,对那些不文明养犬、遛犬行为,情节较严重,或拒不改正的,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丢失犬的寻找,公安机关有没有考虑过如何实现?

答:我们将会尽力在以下两个方面为犬主提供帮助。一是在日常的街面巡查工作中,如果发现有丢失犬并有佩戴犬牌的,会通过扫描犬牌上的二维码联系犬主,如果没有犬牌,我们会把丢失犬送入犬只收容场所,等待犬主领回;二是通过系统平台寻找。市民可以通过“九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犬管系统,在领养、寻找犬只模块中,发布寻犬启事,由系统发动更多的热心市民、爱犬人士等人帮助失主寻找丢失犬。

5.如果想领养流浪狗,要怎样申请?

答:我们会定期将一些犬种较好的经检疫合格的流浪犬,交予犬类动物保护协会,供市民领养。市民领养时,应遵守市犬类动物保护协会有关领养犬只的规定,参照个人申请养犬的程序,依次办理登记、免疫、领牌等手续。

6.市民在哪些场所可以遛狗?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我们对市民遛犬划定了很多禁入区域,但这些绝大多数都是人员比较密集的室内场所。室外遛犬管理,考虑到我们目前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和养犬人的需求,对外出遛犬规定进行了一些调整,主要调整在以下两个方面,请遛犬人注意并自觉遵守:一是公园广场的遛犬规定。公园广场在平时是可以携犬进入的,但必须做到“三要”,即犬只外出要牵犬绳、大犬烈犬要戴嘴套、犬只粪便要即时清理;特别要注意就是公园广场在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禁止携犬进入。二是对大型犬和烈性犬的遛犬规定。大型犬、烈性犬在每天早上7时之前和晚上22时之后是可以外出的,同样要做到“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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