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据各地媒体报道,在全国陆续启用的新版机动车驾驶证采用了33项防伪技术,旨在提高假证贩子们伪造的难度。看过此一讯息,在觉得很有必要的同时也禁不住扼腕感叹。一个很普通的机动车驾驶证,为了防止伪造而不得不附加数十项防伪功能。由此可见当今社会信用状况的严峻和恶化之一斑,确实已经形成了不容漠视的“诚信危机”。
当汽车这一交通工具已高度普及之际,驾驶证也已是非常大众化的一种证件。可是某些人偏偏要在它上面动足了心思、做够了手脚,以便遂行损人利己的谎瞒诈欺。例如用于盗抢车的使用变卖、规避管理的无证驾驶、肇事后一跑了之的逃避惩罚之类,总之都是些“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勾当。为了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伪造驾驶证的猖獗为害,有关管理机构研制出带有33项防伪的驾驶证,也实属迫不得已。
倘若一个普通的机动车驾驶证都有33项防伪技术的参与,那么像货币、现金转帐支票、身份证、文凭、护照等等在社会生活中举足轻重的票据证件,又得有多少项防伪功能?几年前也有一条令人记忆深刻的消息说,我国已研制出30多种防盗窨井盖,而且其中不乏获得专利权的。然而迄今为止,全国各地偷盗窨井盖砸碎后当废品卖的现象似乎并未减少,其“防盗”之效果堪称甚微矣。
有时候,免不了要一相情愿地作些“天真幼稚”之想。若是现实中没那么多的坑蒙拐骗,将用于防范伪造驾驶证、偷盗窨井盖等等的人财物力,投到国家经济和科技领域的技术革新与发明创造该多好啊!很遗憾,它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那些信奉和践行“欺诈”者的头脑中,是以极端自私的劣性价值观作为判断、选择和实践标准的。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对社会进步的阻碍、反动和破坏,并导致高昂的社会和经济成本。
诚实守信、履约践诺、遵规守法,乃一个文明国度中公民最基本的道德操守。如果丧失这一底线,人就会堕落到为自身利益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去坑蒙拐骗,就会变得愧对于那个“人”字。这种欺诈无所不在、俯拾皆是,连一个驾驶证都需要33处防伪,足以使社会沉沦的恶劣情形,值得各级执政者高度关注并切实扭转。